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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場加映
  羊城晚報記者 赫子儀
  事情緣起
  海珠區富澤園小區的業主近日向羊城晚報報料,自從去年小區管理費漲價後,“反對派”不斷向業委會發起“攻擊”,並鬧上法庭;“反對派”稱業委會在物業公司的選聘和物業管理費的調價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損害業主的利益。據記者瞭解,相關業委會的工作程序得到海珠區發改委的肯定。業委會委員已經集體辭職,將工作移交給街道,但“反對派”未偃旗息鼓。有業主表示,希望好好協商,小區儘快恢復往日的寧靜。
  記者日前來到海珠區富澤園小區,看到掛有抗議小區管理費漲價的條幅。“已經鬧了好幾個月,把小區的環境搞得亂糟糟。”一位業主告訴記者,自從去年小區物管費漲價後,小區就“硝煙不斷”。
  2013年9月23日,服務富澤園的萬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小區業委會發函,申請續約和提高物業管理費。隨後,富澤園的業委會以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舉行業主大會,將徵詢業主意見函(表決書)發給每戶業主。表決書上的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將調價幅度控制在25%以內、高層住宅從1.44元/平方米提高至1.8元/平方米、多層住宅從1.2元/平方米提高到1.5元/平方米、續約三年不做調價。萬寧公司受業委會委托,於2013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派發和回收業主表決書。
  收齊業主表決意見後,業委會於2013年11月14日發佈《通告》,通知業主於11月25日開箱驗票。開箱驗票當日,居委、派出所派人到場監督驗票,唱票由業主負責。11月27日,業委會張貼《關於召開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調整的書面業主大會表決結果公告》,公告稱同意業委會咨詢價的共752票,占總戶數的62.61%,同意麵積占總面積的62.67%。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同意業委會咨詢價達到“雙過半”。2013年11月28日,業委會將結果公示,並和萬寧公司簽訂續約合同。
  反對派:
  徵詢意見程序違規
  富澤園的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從去年11月28日至今,一些業主一直認為,業委會在審議萬寧公司提出申請續聘與提高物業管理費的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的行為,管理費應該恢複原價。
  張先生說,按照相關規定,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並書面通知全體業主,但是業委會沒有先對此事公告,是違規。此外,派發和回收表決書由萬寧公司進行,屬於嚴重的工作違規,“會造成受益方影響業主的投票意願,以及存在投票內容可能被篡改的情況”。
  針對“反對派”張先生的質疑,富澤園業委會的代理律師陳女士表示,《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表明只有集體討論形式才需要通知會議時間、地點,書面征求意見形式不存在會議時間、地點問題。一位業委會委員告訴記者:“從一開始,物業公司調價的函件、我們的復函、書面業主大會的通知及續約合同,我們都提前進行了公示。”
  至於物業公司上門派發和回收表決書的問題,陳女士表示,物業服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全體業主,另一方當事人是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和業主直接接觸,實際上是交易雙方直接接觸,這是最常見、最合法的交易模式。
  支持派:業委會兢兢業業
  記者看到海珠區發改委給業委會的一份復函,復函表示,富澤園業委會因與萬寧續約及調整物業服務收費問題而召開業主大會,程序符合相關規定,且收費調整是獲得了“雙過半”業主同意的。
  “業委會的委員真的很冤,都是些退休的老頭老太太,兢兢業業地為大家服務,沒想到會落此下場。”一位委員說。記者瞭解到,本屆富澤園業委會已經集體辭職,賬目已經通過審計。
  萬寧物業的劉經理告訴記者,去年年底物業公司已經入不敷出。3年前,人工的基本工資每月1100元,現在已經漲到1550元,還不包括社保這一塊,人工費上漲40%,如果不提高管理費,根本無法運營下去。
  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現在的物業公司比以前的物業公司好很多,不僅是一類資質的公司,而且廣告費等公共收益也收回來,由業主受益,確實能為業主著想。
  “我希望小區能恢復往日的寧靜。”業主李先生說,“如果物管公司離開,徵選新的公司和業委會至少需要三個月,小區的管理將出現混亂,遭殃的還是業主。”
  海珠區龍鳳街道的畢主任告訴記者,富澤園業委會委員已經集體辭職,部分工作移交街道,街道會指導小區按規章進行新的業委會選舉,小區管理費漲價是否合理的問題,留待新的業委會重新評估。
  赫子儀  (原標題:富澤園業委會為何集體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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